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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大了!宁德新能源再度起诉珠海冠宇还不够?追加索赔6000万!

7月11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冠宇,688772.SH)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对近期在中国和美国分别收到的宁德新能源的起诉,进行了披露。

早在6月24日,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ATL子公司)在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起诉了珠海冠宇。

这也是继在中国发起诉讼之后,ATL再度起诉珠海冠宇。两次起诉,ATL均直指珠海冠宇专利侵权。

国内诉讼愈演愈烈,战事已经扩大至美国

1. 国内诉讼:新增加6起案件,合计索赔6600万元

据了解,宁德新能源在美国起诉珠海冠宇之前,就已经在中国公堂博弈了。

珠海冠宇公告披露,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收到了东莞新能源和宁德新能源寄出的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等方专利侵权的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国内诉讼”)。

东莞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内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ZL201210405678.9(一种软包装锂离子电芯加宽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宁德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内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ZL201510564696.5(电解液以及包括该电解液的锂离子电池)、ZL201811308831.X(电化学装置)、ZL201811108529.X(一种电解液及电化学装置)、ZL201620821929.5(卷绕式电芯)及ZL201621440703.7(一种卷绕式电芯)。

公司为国内诉讼的第一被告。上述原告认为,公司未经许可实施了上述涉诉专利,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等。前述共计6个案件(每个涉诉专利对应1个案件),每个案件诉请的赔偿金额为1,100万元,合计共6,600万元。

在此之前,国内曾涉四次诉讼案件

1月7日,珠海冠宇曾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其于2022年1月5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冠宇电池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本次珠海冠宇涉及的诉讼案件共有四个,分别为:

案件一: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220359889.9 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二: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10782528.9(发明专利)。

案件三: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420789403.4 号(实用新型专利)。

案件四: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珠海冠宇作为第一被告、重庆冠宇电池作为第二被告。涉案专利号:ZL201720090970.4 号(实用新型专利)。

珠海冠宇的公告指出,上述案件共涉及3款终端客户产品,对应公司3个电池型号,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为“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2. 美国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新能源寄出的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地区法院起诉公司专利侵权的相关材料(以下简称“国外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际诉讼相关文书需要按照《海牙送达公约》的条款通过中国法院予以送达,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按照《海牙送达公约》送达的相关文书。

起诉书

为便于应诉,2022年7月8日,公司签署文件,同意对于宁德新能源未按照《海牙送达公约》提交诉状的情况不提反对意见,公司正式进入应诉程序。

宁德新能源作为原告的国外诉讼的涉诉专利号为US10971706B2(Electrode assembly)及US11329352B2(Secondary battery cell and winding formation system thereof)。

公司为国外诉讼的被告。上述原告认为公司未经授权制造、使用、销售、提供销售和/或进口涉诉产品到美国,侵害了原告的专利权,请求判令裁定公司侵犯及故意侵犯其所主张的专利权,停止侵权行为,支付侵权及故意侵权赔偿金,承担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等。

上述涉讼专利中,ZL201210405678.9、ZL201620821929.5和US10971706B2等三项专利已涵盖在公司上市前收到的ATL专利律师函中。

国外诉讼尚未明确涉诉金额

从专利内容来看,706号专利涉及一种“电池组件”。说明书显示,随着能量密度要求越来越高,隔离膜来实现集流体和铝塑膜之间的隔离,三者的厚度也随之减薄。减薄之后,集流体两侧边缘处容易形成尖角,从而增加了刺破铝塑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阳极集流体切面留有毛刺,也容易在刺破后产生腐蚀现象,甚至漏液。因此,706号专利要解决的是减少包装袋漏液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706号专利在中国仅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CN207602628U,但是在美国形成了两件专利,一件是上述已授权的706号专利,另一件是US2021194081A1的专利,目前还在审查之中。

352号专利涉及一种“二次电池及其卷绕结构”,这件专利与706号专利相似,也是提高安全性的。现有集流体上形成较多毛刺,如果不处理会刺穿隔离膜产生短路,但是现有技术中多是增加电芯厚度,进而导致能量密度的损失。因此这项专利旨在提高二次电池电芯能量密度的同时,防止电芯发生短路。

珠海冠宇公告披露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显示: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掌握了“高温电池技术”、“数码电池电解液技术”、“高安全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材料应用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保护工作,相关核心技术已取得多项专利,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获取境内授权专利741项、境外授权专利8项。

鉴于本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对该等涉诉案件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问题三、关于来自ATL专利律师函的回复”,就与 ATL专利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前期进展进行披露。

根据落实函,ATL及其子公司起诉的原因是珠海冠宇生产、销售的多款适配于笔记本、手机的锂电池电芯产品涉嫌侵犯ATL相关主体持有的11项专利权,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对ATL专利及涉嫌侵权产品进行技术比对与分析,委派代表与ATL委托的律师或ATL联系,确认侵权产品范围,并就停止侵权及赔偿事宜进行协商。

珠海冠宇经比对,认为上述11项专利共涉及19款终端客户产品,对应公司13个电池型号。珠海冠宇在律师函未明确要求承担赔偿金额的情况下,认为即使未来ATL起诉且发行人全部败诉,预计赔偿的金额上限为销售相关型号产品的净利润合计金额,即13363.67万元。

加上本次此次珠海冠宇披露的新增国内六件专利索赔6600万元来估算,可能已经超过了珠海冠宇自己预估的1.34元了。

但是珠海冠宇在此次公告“诉讼对公司的影响”部分,依然表示,其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

结语

历经半年之久,珠海冠宇从最初收到律师函,演变成最终起诉,说明双方的谈判协商并不顺利,甚至越发的水深火热,因此ATL直接选择了起诉。现在,ATL又在美国起诉珠海冠宇专利侵权,更加印证了双方谈判的不顺利,甚至还有崩盘的可能。而且,国内珠海冠宇预估赔偿上限约为1.34亿元,但根据美国法律,若构成故意侵权,ATL将有权获得最高三倍的额外损害赔偿。

之前珠海冠宇对诉讼也曾进行过回应:“即使未来公司败诉从而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相关产能也可以转为生产其他系列产品或新系列产品,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在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历程中,不管是企业还是国家,对知识产权、专利的保护意识也是越来越强烈,那么如何如何在告诉发展的锂电行业中立足,唯有是技术够先进,故而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的保护也应当上升一个台阶。

来源:综合自证券日报等